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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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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2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知道有技术监督管理局,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什么还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能在技术局里设一个科管理这个事项吗?请解答疑问!
发表于 2005-2-7 16: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在线回答“为什么要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的,决定改革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药品是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健康息息相关,且品种多、专业性强,药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对药品实行严格监管。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1998年在大幅度精简机构的情况下,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来由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工业部等部委所承担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2000年又决定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体制。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食品监管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农业、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商务、海关、盐业、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诸多部门对食品都有监管职能。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另一方面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份子造成可乘之机。为此,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决定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继续承担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外,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因此,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是机构职能的重叠,对食品不直接进行监管,而是作为综合协调部门,作为政府的“抓手”,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使现有的监管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3 12:43:18编辑过]
发表于 2005-2-23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们的回复,很不以为然。作为政府的“抓手”,你们都抓了些什么呢?我看只是抓住权,没有抓工作,抓住了利,没有抓住实实在在的事,各部门都有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都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干工作,按照你们的说法,各部门的头上再加上个“皇帝”好象工作都能够干好一样?好像你们不管其他部门都管不好一样?请记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不是只管其他部门干活自己什么都不干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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