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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泣血咨询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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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0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懂法律的人士。 我单位非法借(不交不行,否则待岗)工人集资款六百多万,承诺三个月还本付息。但是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新任领导总以是上任的事情为由推卸责任、找借口迟迟不还。厂子前段日子基本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后来该领导在原单位存在停产的情况下,又重新用原来的厂方设备、原来的管理人员、原来的大部分职工重新注册了一家新的(有私人性质的)公司,招收了新的公司职员。而原单位的大部分职工就在没有任何说法情况下被放假回家。 在这里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这种用同一套厂方、设备、人员注册两个不同名称的公司的行为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有那个部门来管理。 2.我们职工能不能起诉厂里要求还钱;法院会不会受理;能有几成胜算。 3.现任领导私自变卖我们的设备、用我们的厂房设备注册新的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举报他的贪污行为时是否必须用真实的姓名。(主要是我们的钱还没有退还,所以不便于公开身份) 4.有没有其他更快的途径能要回本来属于我们的钱。(曾经放映到信访局,但是现在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您的帮助将救活二百多个家庭!您的帮助将解决几百口人的窘迫生活、您的帮助将能让因欠钱而濒临辍学的孩子能够上学、您的帮助将使重症卧床的病人重新拥有生的希望。。。。。谢谢您!我们在这里先谢谢各位了!!!

发表于 2005-8-24 0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言,企业资产不得随意挪用,但是企业可以依法投资设立公司企业。

二、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是合法的要求就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该项问题请具体咨询检察机关。

四、诉讼不是唯一途径,可以向企业发展服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督促协调解决此事。

五、详细你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4 10:15:04编辑过]
发表于 2005-9-29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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