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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烧鸡谁敢吃(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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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阳区李河村通往耐火一厂的路旁有一烧鸡作坊,作坊内喂养着几头猪和一排狗笼,炸鸡时用的劣质油撒发出的气味特难闻,苍蝇在猪圈.狗舍.炸鸡上挥之不去,鸡血.鸡毛满地,前几天刮大风鸡毛乱飞.他们的炸鸡送往市内各处,为了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请坚决取缔这个黑作坊.
发表于 2008-4-24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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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我们接到政府在线反映山阳区李河村通往耐火一厂的路旁有一烧鸡作坊,作坊内喂养着几头猪,还有一排狗笼,炸鸡时使用的劣质油散发出的气味特难闻,苍蝇乱飞,鸡毛满地,请有关部门市坚决取缔。我们立即向山阳区食品药品安委会发了专办函(焦食药安函〔20081号),要求依法限期查处。对此山阳区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区长亲自召开由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参加的紧急会议,并迅速做出批示,要求立即对举报反映情况进行查处,如卫生条件恶劣、无证照经营情况属实,则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以食品类生产加工门店为重点,结合当前创卫工作,努力抓好“五小”门店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按照领导指示,山阳区卫生、工商以及中星办事处迅速组织人员对该窝点进行了查处。经查出本次群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在李河村从事烧鸡经营的为驻马店籍人王某,主要进行烧鸡的粗加工制作。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生产经营点卫生条件极差,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的起码卫生条件,且没有任何证照,属非法经营,依法应当予以取缔。区工商、卫生部门于47现场对该店下达了执法文书,48早晨对其经营场所设施、材料等进行了全部清理,现已经将其取缔。

焦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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