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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塔南路恒基花园高层住宅楼违规收取业主配套费,希望能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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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1: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禁止开发商收取业主相关配套费,2010年购房时,除了购房费以外,开发商(焦作恒基置业)仍然违规收取相关配套费,涉事业主众多,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发表于 2013-3-8 15: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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