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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质问噪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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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19: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保局领导你好,我是焦作正大花和院业主,已多次向你们反映焦作润生食品有限公司的噪音污染问题,可是一直得不到有效答复和治理,该企业依然每天晚上12点开始上班,产生很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这正是居民休息时间,环保局领导可以晚上12点来亲身感受一下,看能不能休息好?噪音指标绝对超标。
   另外有一点使我不解,国家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噪音不应该超过50分贝,怎么到你们那成55分贝了,原来这是工业区,可是现在这有居民住宅了,怎么还能以工业区划分。这令我很费解。不能你焦作市将此过时划分执行100年不变吧?请焦作市环保局慎重考虑。
发表于 2013-4-8 09: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知悉,我局将及时安排处理。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市环保局
发表于 2013-4-11 14: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噪声源主要为冷库制冷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2013年3月12日市环境监测人员对润生公司东墙(紧邻花和院小区)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时要求该公司运行制冷设备)。监测的数据为54.9分贝,未超过夜间55分贝的规定。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我局再次要求该公司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切实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请投诉人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处理情况随时和您保持联系。
   关于噪声标准的问题,2012年9月25日,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了新的焦作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焦政办【2012】102号)。该方案东至普济路、南至金沙路、西至河南路为2类声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但由于历史原因,本次调整设立了4块过渡区,焦作电厂等企业附近设立了2年过渡期,暂执行3类区标准,期满后执行2类区标准。
市环保局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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