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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你们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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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21: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相关规定,山阳城遗址城墙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任何建筑,有多少违法建筑在施工。请你们实地调查一下,现在城墙50米范围内有多少违法建筑建。,你们政府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终究有一天山阳城遗址会从焦作消失,焦作的历届政府都是历史的罪人。
发表于 2013-4-8 18: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我们己通知文物部门落实此事,会尽快回复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1: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无标题.png调查个这还需要十几天吗?用不用卫星图片
发表于 2013-5-3 09: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经过向文物部门了解情况。现就山阳城违章建筑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山阳故城”又称“山阳城”,位于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墙南村,建城于战国,为魏邑,西汉时期置山阳县,为县治所地,现城垣保持较为完整。1963年6月,被公布为河南省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焦作城市发展的早期城址和重要的文物景观。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在山阳城城墙50米附近建起多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文物环境风貌。2012年11月,应文物部门申请,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此事,明确提出,由山阳区政府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山阳故城内违法建筑。会后,市文物局、山阳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山阳区新城办墙南村民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山阳故城”文物保护工作的通告》,明确提出:禁止在山阳故城城墙上取土、挖坑、倾倒垃圾及其他所有危害城墙的安全的行为。在“山阳故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必须依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文物、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山阳故城仿汉建筑至山阳故城城墙之间的重点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任何违章建设和施工,未经批准自行建设的,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之规定,强制拆除并给予5——50万元的罚款。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201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旅游、房地产、新农村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情况检查。4月8日,市政府召开联合文物执法协调会,成立由文物、发改委、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文物执法检查组,4月10日至11日,联合文物执法检查组对山阳故城、靳煌墓、二仙庙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联合文物执法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文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及时查处文物违法行为,确保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山阳故城遗留的违章建筑折除问题。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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