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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2011年教师职称改革中的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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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2011年的职称改革,县政府有无具体的政策文件?若有,教师为何没有见到?教师对此有无知悉权?
2     2006——2011年退休的教师,退休后的工资是按本人所在职称的最高档位发放(如:中学高级教师的退休工资5档开),而2012年退休的教师则不是本人所在职称的最高档位兑现工资,为什么?
发表于 2013-5-10 09: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教育局有关答复公布如下:
    1、2011年10月份,市、县教育局下发了《焦作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意见的通知》(试行)和〈修武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聘任方案的通知〉。如对政策有不解之处,请到所在单位咨询。
    2、根据焦人社(2010)197号关于转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十条规定,2006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6月30日前到齡但经组织批准留任的人员),在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以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条件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县人事部门工作安排首次岗位聘用时间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所以从2011年12月1日紧后退休的人员,在退休时如果所在单位有空岗,退休人员又符合高一个岗位的出任条件,可以在办理退休时先办理高岗位聘用手续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如果退休人员退休时所在单位没有空岗,退休时只能按照现所执行的岗位等级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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