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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武陟县人事局太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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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9 09: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武陟县98届部分师范委培生学生的家长,我们向武陟县人事局交过钱,人事局承诺我们是回来以后给我们安排工作,回来后部分有能力的人都安了工作,剩下我们十几个人,没有熟人,家里没钱,孩子们去上学了,家里也没有了地,,现在合作医疗也不能加入(没有户口),我们十几个人兑钱上访,无数次找县人事局而他们冷眼相对,根本不给我们办事,望市政府给我们合理的解决,给孩子们找个工作,给他们碗饭吃吧!
发表于 2013-5-23 22: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对于你们反映的十余人委培毕业后多年来仍未到合适单位上班,在此首先深表同情。
    近日,对于你们反映自己孩子委培毕业后未上班的问题,我们通过武陟县人社局进行了初步了解,现将目前掌握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1998年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与沁阳师范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培养学生,共30人,于2001年7月毕业。毕业后,近年来其中未就业人员多次通过信访等途径,到县、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按照焦作市政府常务会议[2011]42号决议“关于妥善安置98级中师生的意见”规定,安置到武陟县公办学校工作。所反映的问题经武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复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后,当事人不服,2012年3月,经焦作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以(焦政信复〔2012〕5号)决定书做出信访终结意见,内容如下:
    1998年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与沁阳师范学校签订委培30名师范生协议,属国家计划外委培生。当时上学前,原人事局要求每个学生都要与委培单位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就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到协议单位就业,有11人已通过双向选择就业,17人未实行双向选择,2人无学历档案。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查不到委培生签订的就业协议,该批委培生也不能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原则同意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理意见:1、原先人事局委托学校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只承诺安排工作,但并没有承诺一定要安排到公办学校就业。2、毕业生至今拿不出与学校签订的培养协议,不能证明人事局承诺的毕业后一定要安排到学校就业。3、本着人性化和实际情况,目前还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到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
    二、进展情况如下:
    目前,所涉人员尚未提供与符合要求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武陟县人社局表示:待签订就业协议后,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需提供当时签订的就业协议,如当时签订有协议,请当事人尽快与武陟县人社局联系办理。
    如对以上答复存有疑问,或认为与事实不符,欢迎来电进行核实!
    联系电话:88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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