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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投诉重大火灾隐患(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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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01: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阁前路上县图书馆对面的民房中,长期存在一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和证件的非法办学机构“红舞文化艺术学校”,两层场地建筑面积近500平方米,半年多来持续在每周六开课,其余时间不定期开课。
    这家无证单位没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也没有其它任何合法手续,因其本是居民街道上的居民房,内部楼梯净宽度不足1米,小于《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标准,这样的非法办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请消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尽快处理,消防辖区内火灾隐患。如果像这些非法办学者扬言的那样,花钱可以摆平一切,我们将直接向武警河南省消防总队举报,并请相关媒体调查处理,看是什么人在无视火灾隐患包庇非法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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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10: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舞文化艺术学校”位于清化镇六街阁前路赵英家,因该校未交纳租金,房主已将“红舞文化艺术学校”大门锁住,不让其租用。清化派出所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房主下达了治安管理通知书,责令期停止房屋出租,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其私自对外出租。
 楼主| 发表于 2013-5-14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前几天这家“红舞文化艺术学校”还搞了一整天的舞蹈培训,他们音响发出的重低音,严重损害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在此,我们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和清化所的同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态度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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