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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幸福港湾有人在楼顶搭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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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22: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鑫阳.幸福港湾小区物业管理不作为,最近有人公然在小区进门迎面楼西头12层楼顶违章搭建彩钢瓦房,小区物业疏於管理,不加制止,放任其侵害公众利益!按规定,小区楼顶,楼梯,外墙,道路,绿化带,物业用房等均属全体业主共有,就连开发商及物业都无权私自占用,如确需要,须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准施行。小区楼顶加搭建筑,没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批准,肯定属违建无疑,违建房业主应主动自觉撤除楼顶搭建的彩钢瓦房,以求得全体业的谅解,否则,将建议县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尽快介入,予以强行撤除!
发表于 2013-6-9 09: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反映的屋顶彩钢房搭建位置是在小区4号楼顶层复式楼平台,该平台属业主自有,私自搭建的彩钢房影响小区整体形象,公司物业管理处现正在交涉此事。
发表于 2013-6-9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商贸城周围停车费比市里规定的贵一倍,请老顽童拿出追问中山广场的劲头来呼吁一下。这也是全县人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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