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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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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作今年安全生产月组织什么活动
发表于 2013-6-7 10: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衲无言”同志,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焦作市安全监管局联合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广电局、焦作市总工会、共青团焦作市委、焦作市妇联等多家单位,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焦作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焦安监【2013】46号),专门对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焦作市安全监管局也及时将该通知上传至焦作市安全生产信息网(http://www.jzaqjgj.com)“市安监局通知公告”内。其主要内容是: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3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为6月3日至9日,安全文化周活动为6月10日至16日,应急预案演练周为6月17至23日。
   四、组织机构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焦作市总工会、共青团焦作市委、焦作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晓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
   (一)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6月3日,全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本地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拉开“安全生产月”序幕。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利用广播、板报、电子大屏幕等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生产知识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撰写安全生产文章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材料,并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或提供安全生产新闻素材。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防护产品使用、安全创建等方面咨询服务,要在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开设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向全市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在全市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
   (三)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安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村、镇)、平安校园等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汇演、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四)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指导协调重点企业,至少要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政府将根据各方面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综合性应急演练;凡今年纳入安全创建的农村、社区,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本辖区、本系统的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及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认真整改、逐个销号。
   (六)开展安全专家团下基层活动。邀请安全方面的资深专家、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负责人以及市安全专家组成员,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以宣传近年来党、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重点,深入县(市)区、部门、企业等基层一线进行宣讲。通过活动的开展,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举办安全监管系统执法实务研讨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市安监系统举办两期执法实务研讨班,召集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交流执法经验,探讨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并聘请有关专家授课,从而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组织全市安全生产通讯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战线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水平。
   (九)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举办各类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丰富活动载体,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安全录相、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印发安全资料、组织员工考试等多种活动形式,普及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以全员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侧重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设备、工艺的风险辨识及分析、防范处理,确保每一个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都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要组织一批安全生产培训精品课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广大群众接受到良好的培训教育。
   (十)举办企业安全生产高峰论坛。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0家左右安全生产基础好、安全工作管理先进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届时将邀请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领导莅临指导。
   (十一)编印《公民安全知识---口袋书》。针对我市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灾害事件,将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家庭安全、校园安全、用电安全、建筑安全、旅游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知识编写成册,向居民发放,让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二)积极参加河南省第五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暨书画摄影系列比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参加第五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书画摄影系列比赛活动,各县(市)区、焦作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广泛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开展“与安全同行——身边的安全故事”有奖征文活动。通过让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者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或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多层次、多侧面地阐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使命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四)发挥好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广泛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业生产一线,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农机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流行、防雷击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燃气、供电、供水等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国家、省、市组织的其它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要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组织新闻单位安排时段和版面,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务求取得实效。
   (四)要及时汇报活动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总结上报本地、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别于5月30日前和7月3日前,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附活动图片,以便汇集成册)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973   3569522(传真)
   电子信箱:jzajjfgk@126.com
   最后,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安全生产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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