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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档案管理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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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10: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档案现在不让放到本单位,而放在人才管理中心还要收取管理费请问他们保存和收取费用的依据是什么,有无相关收费标准或者文件规定?
发表于 2013-6-17 08: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的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豫人〔2004〕97号)和《焦作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取费用是根据《焦作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2012年12月31日以前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每月5元标准;2013年1月1日以后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每月3元。
    由于放假原因没能及时回复您,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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