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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南北苑小区土地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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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08: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是远大南北苑的一名业主,购买此房已经六年了,房产证去年底才刚刚办理完毕,可刚才看到帖子说该开发商并没有申报土地分割手续,极为气愤!至今该开发商并没有组织业主进行土地分割申请,而且该公司物业没有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其物业管理并没有同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因为根本就没有业主委员会!
   土地证之所以没有办理,很有可能是该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银行了,但我搞不懂的是为什么房产证办了,土地手续可以补办呢,程序合理吗?我看到回复的帖子总在说,应该由开发商组织业主来办理,这不是很可笑吗?那要你们主管部门干什么,我们是没有办法才会找政府来解决,那如果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总是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为不作为开脱的话,那请问设立这个网上投诉渠道还有意义吗?
   真心希望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像李克强总理要求的那样为群众服务,你们去查一下或者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合理的,那我们不是不能接受,我们去问永远就是那一句“马上,正在办。希望你们能够将南北苑小区的土地状况落实清楚,是否仍在抵押?
    如果您还是回复原来的内容就算了,没有任何意义!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能够提供这么一个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不过真心希望这个渠道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3-6-28 18: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gtj 于 2013-7-1 17:02 编辑

您好:经了解,远大南北苑小区已办理过整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在取得好整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按照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相关要求,应由开发商组织小区业主统一申请城镇住宅个人分割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登记系因申请登记,且土地登记非行政许可,我部门不能强制其申请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因此,还需要您与开发商联系,督促开发商组织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依据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至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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