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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我市老城区的重点棚户区改造何时才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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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09: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和具体实践,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廉政工程和民生工程。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我省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对完不成棚改任务的市、县除扣除以奖代补资金外,还要追究市、县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我市政府也承诺,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现如今,时间已经过去3年零7个月了,综观我市的棚户区改造情况,不能令人满意。我市老城区竟有相当大数量和面积的集中连片的重点城市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还没有启动,不少群众还居住在低矮破旧的房子里,面貌未改,窘境依旧。有关部门的领导按兵不动,迟迟不行,令人震惊,令人痛心,令人失望,令人愤慨。例如,位于老城区中心地段的民生街、民权街、翻身街、液压家属区、生产街、焦作街、劳动街、先锋街、花园街便是如此。另外,幸福北街、合作街、团结东街、胜利街还有部分地段没有改造。
  面对此情,我们不禁要问,负责此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有关部门的领导,你们是怎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棚改的决策的?你们应该扪心自问,你们做到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了吗?你们做到不折不扣、完全彻底了吗?你们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吗?你们的为民情怀跑到哪里去了?你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跑到哪里去了?难道你们不感到羞愧和内疚吗?你们将以何面目面对360万焦作人民?你们该如何向人民交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交代?你们是否应该受到责任追究?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我市正在重点进行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城市“十大建设”,市政府没时间没精力抓棚改工作。如果是这样,那么请问抓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城市“十大建设”的目的是什么?是否最终为了改善民生?既然如此,那么请问棚改工作是不是民生工程?况且省政府、市政府早就布置了棚改任务,你们完成了吗?是否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并抓出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安居乐业,让人民满意?我市做到了吗?
  也许还有人说,棚改工作难度大,群众工作不好做。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群众工作不好做,还是你们忘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丢到了脑后,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四风”吹得醉醺醺、昏沉沉、轻飘飘,严重脱离群众,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具体,棚改政策不落实,工作没有做到家?你们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做到一心为民?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始终做到真抓实做?是否像焦裕禄那样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始终做到敢于担当?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始终做到科学求真?是否做到像焦裕禄那样严格要求自己,艰苦奋斗,无私敬业奉献,勤政廉政,始终做到廉洁奉公?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务实重干,说到做到,说好做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没有做好棚改工作,没有完成棚改任务的有关领导干部是否应该对照这些要求进行深刻反思,自己做到了吗?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在全国所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认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醒醒神”?在思想深处闹革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寻找根源,根除“四风”,解决党性不纯、宗旨不强、作风不实、从政不俭、为官不廉的问题,强化自我教育意识、亲民为民意识、求真务实意识、艰苦奋斗意识、清正廉洁意识。通过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有一个大的转变,扎实做好棚改工作,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当好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好公仆。
  当前,我们衷心希望市政府和市属各级部门的有关领导要学会“弹钢琴”,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城市“十大建设”,又要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和满意的答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做到新老城区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平衡发展、可持续发展,才能全面提升我市形象;才有可能实现我市提出的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美丽焦作的奋斗目标。
发表于 2013-8-7 09: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指望政府  我都笑了~
发表于 2013-8-14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jfq 于 2013-8-15 08:28 编辑

您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区从2010年至今,共计完成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8个、101栋、8883套,其中企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8个、16栋、1174套,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69栋、6691套,配建廉租住房项目9个、16栋、1018套。截至目前,基本建成14栋、698套,主体施工(含门窗安装、内外粉)81栋、7493套,基础施工4栋、431套,2栋421套安置房目前正在拆迁中。2010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对辖区内所涉棚户区均进行了前期调查摸底,包括文中提到的“民生街、民权街、翻身街、液压家属院、生产街、焦作街、劳动街、先锋街、花园街、合作街、胜利街”等。经调查一是多数家庭在安置补偿赔偿比例上要求过高。二是多数住户要求安置房先动工再开始搬迁。三是有些地块在入户征求意见中居民不同意改造率较高达不到征收条件,暂不能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经过与多家开发单位对项目地块进行现场勘查与洽谈,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棚户区内大多数房屋都是2层小楼,现状容积率较高,加上群众要求赔偿比例较高,开发单位对一些地块改造开发没有信心。目前,我区正按照市棚改办要求,对我辖区2014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进行摸底调查,已初步确定液压家属院、都市花园双子座项目、和平街石河沟、胜利街、制革厂为我区2014-2017年改造计划,其余地块在条件成熟后加以上报改造。关于文中提到的“先锋街、花园街、合作街”属于焦煤集团自行改造的煤矿沉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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