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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求济源市----焦作市教师对调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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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1: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焦作市上班,我媳妇在济源市上班,我在政府部门,我媳妇在教育系统工作。已经三年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希望领导们能够以人为本,把我媳妇这种有正式编制的教师能调回家乡来工作,也好让我们夫妻早点团聚。(注:我和我媳妇都是焦作的。)
发表于 2013-8-8 17: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什么时候能把群众的工作对调,让夫妻团聚,家庭稳定就 是社会的稳定。希望给予主管部门早点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发表于 2013-8-8 17: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早点解决这个问题吧
发表于 2013-8-9 1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调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岗位空缺和年度用人计划内进行。你爱人想从济源市教育系统调入我市工作,需商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制限额、岗位空缺和年度用人计划内,报双方组织或人社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发表于 2013-8-14 17: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希望政府可以在对调这方面给予通融,像版主回答的那样,一般人根本弄不来,没有关系没有钱,谁同意谁批准?
发表于 2013-8-15 15: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眼过去看看,但凡调动成功的,哪个不是有关系,哪个没有花钱????想想都觉得黑暗,中国社会怎就变成了这样?还有人事不是说凡进必考吗?那我们单位没有招考就进编的人,是什么情况?制度、规定都是给没势力没钱的人制定的吗????
发表于 2013-8-19 18: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好啊,两地奔波只能让工作更加没有激情!希望领导能够看看真实的情况啊!让在外地的人回到家乡安心工作!!!!!!!!!!!!!!!!!!!!!!!!!!!!!!!!!!!!
发表于 2014-9-10 2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你可以尝试一下交流,新的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说白了,就是人回来,其他的东西还留在原单位。交流时间一般就几年时间,期满之后你可以申请延长交流时间。这样一来,你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发表于 2015-2-9 09: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沁阳交初中,在编,对调吧?扣扣⑨⑤①③⑦⑨①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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