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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上次未见处理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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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11: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长您好:

我与崔广三和曲村2组发生土地纠纷,经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11、5、3日判决下来,【孟州市人民法院2010孟民再字第6号】我们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书于2011、6、14日生效。【判决书网上可查】2013、6月份孟州市谷旦镇镇长兼纪委书记李红卫却让被告强行到我们承包田把小麦收走,事后我们带着法院判决书去找他了解情况,李红卫大人讲:谷旦镇我说了算,啥球法院判决,滚一边去,再来我收拾你。这就是镇长啊。他和土匪有何区别,法盲镇长黑领导他是怎么当的镇长兼纪委书记,他的行为违法吗?希望领导调查解决,谢谢。上次发的的直到现在也没见处理只好再发一次。能在网上回复吗?
发表于 2013-11-6 09: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信访人与崔某和曲村2组发生土地纠纷,2011年5月3日,孟州市人民法院以(2010)孟民再字第6号判决。判决生效后,曲村二组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也没有对生效的判决书强制执行。结果造成2009年以来,崔麦来等12户农户实际耕种土地收获庄稼,崔广三无法耕种的事实。在此期间,双方为收获庄稼多次发生冲突,镇政府和派出所、法院也多次进行了协调,因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致使纠纷至今无法妥善解决。

    崔广三与崔麦来等12户农户的土地纠纷,镇政府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特别是法院判决后,镇政府参与协调的工作人员,始终尊重法院判决,以利于法院判决能得到有效执行为目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更不存在指使一方强种强收的行为。在协调处理过程中,镇机关工作人员都是按组织研究决定的去办,并非个人行为。

    处理意见:1、协助配合法院强制执行。2。做曲村二组群众思想工作,尽快动地,解决崔麦来等农户新增人口口粮田问题;3。做双方思想工作,协调和解,让双方坐下来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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