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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市劳动监察大队不做为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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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6日我从深圳回焦作办理一级建造师转注事情,市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给予办理并且扣押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市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还返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姓王的要我填写投诉单后,给市三建公司打电话,要求三建公司返还我的证书和执业印章并说如果他们不返还的话就给三公司下达整改,之后要我再去三公司要证件,三公司不给,我又去市劳动监察大队,这时劳动监察大队人员说三公司后来说我不是他们的员工,他们处理不了,又说一级建造师证件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不允许单位扣押个人证件。劳动监察大队明知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不帮我要回我的证件,应属于不做为。请领导帮我将我的证件要回来。谢谢! 电话  15999583721  
发表于 2013-9-22 11: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焦作市三建公司扣押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事,焦作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经对焦作市三建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您和焦作市三建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挂靠在焦作市三建公司,焦作市三建公司每月支付您一定费用,这属于租借关系。租借关系中如果建造师证被扣押,可以向建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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