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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七贤镇孟村学校能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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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3 22: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贤镇孟村学校是群众集资建造的一座两层楼房小学,可是却将孩子都让去白庄矿小学就读,多跑几里路不说,路还特难走,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群众建的学校是让方便自己的,不是让出租给你们制造财富的

发表于 2013-10-31 10: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七贤镇答复公布如下:
    经调查,原孟村完小位于孟村村东头,先后经历两次建设扩建。1985年孟村群众与村集体共同筹资在村东头路南新建两层学校一处,占地8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2006年,村集体再次投资对学校进行二次扩建,新建校舍8间,建筑面积256平方米。
    原孟村完小经两次修建后辖区为:孟村、沿山、白庄三个村的学生。企业学校归地方办学后,白庄矿学校归属七贤镇中心校管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 〔201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庄矿学生生源日益减少,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现象,经研究决定,将中学的教师和学生分流到七贤镇的两所中学。这时孟村完小的生源也存在严重不足,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这样就需要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将两所学校资源进行整合合并。当时考虑到将白庄矿小学合并到孟村完小,但是扩大规模后孟村完小教室不够使用,随着白庄矿初中教师和学生的分流,学校的教室有大量空余,能容纳下两个学校的学生,这样原孟村完小的教师和学生就搬迁到白庄矿学校,合并后的两所学校统一更名为孟村完小。
    根据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 〔2010〕143号文件精神“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撤并学校仍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其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要“物随生走”,归并到新校使用。校舍是宝贵的公共教育资源,在农村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七贤镇教育部门为充分利用闲置校产,把原孟村完小校舍,改建为方庄镇中心幼儿园(现为七贤镇幼儿园);七贤镇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不存在“出租制造财富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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