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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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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0: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武陟买的房1:容积率是3.0。    2:建筑面积143平方。  3:成交价是3200。请问我去武陟行政服务中心交契税,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让我交4%的契税?
发表于 2013-11-6 07: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3-11-7 1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结果如下:
  9月22日,焦作市地税局印发了《关于契税征管涉及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问题的通知》(焦地税函〔2013〕45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位于焦作市县(市)范围内的住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按照住房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文件规定,参照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提供的2012年下半年商品住房备案成交均价为2650元/平方米(武房文[2013]3号),经政府确认,我县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3180元/平方米以下。
  县政府办公室以文件(武政办[2013]8号)形式对《武陟县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标准》予以转发,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县地税局严格按上述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擅自提高普通住房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2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就是高压政策吗?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我们把实际问题提出来,政府就是拿这个条文来敷衍我们吗?这样子不怕民心尽失吗?还是政府的眼里已经没有人民!人民的困难谁来解决?谁来体察民情?谁来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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