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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不交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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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用期一年,在公司工作了一多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10月25号正式提交了辞职信,是当面提交的,没有复印留底,公司给开具了“自动离职”的证明。提交辞职信过后的第三天即10月29号离开公司。后我依据公司开的“自动离职”信件,办理了档案挂靠手续,但是公司至今不予交还档案,多次交涉,未果。公司仍是说“我是自动离职,公司仍未批准”“我现在属于旷工,还要给公司缴纳罚金”。另外,我还有后面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没有给予发放。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及时拿到自己的档案。(2)及时拿到欠发的工资。谢谢!
发表于 2013-12-3 08: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我们已经把问题移交到市监察支队了,监察支队办理人员希望可以及时和你联系,方便留一下电话或直接拨打劳动监察支队电话399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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