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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小微企业地税补交税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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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有地税工作人员。在通知沿街商户补交这两年没交的税款,国家对于小微企业个体商户都已经免征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难道是国家的政策变了,还是修武的政策变了,还请各位领导核查。
发表于 2013-12-23 19: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xw 于 2013-12-23 19:16 编辑

回复:
    现将县地税局答复公布如下:
    一、纳税提醒服务是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征收期的最后几天,管理人员要到管辖业户提醒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出现违章现象。
    二、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月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纳税人免征了部分税种的税款,但还有部分税种不在免征范围,比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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