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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小队强行动地,法院不立案,派出所对毁麦者不处理,我们农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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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1: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队强行动地,法院不立案,派出所对毁麦者不处理,我们农民该怎么办?
    我们是武陟县大封镇大封村26队村民。2013年秋季,队长在小队农户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开始动地。我们向镇政府反映后,镇政府、村里给小队下通知,要求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不让动地。队长不听,强行动地,为避免冲突打架,我们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于是向镇社会法庭反映,镇社会法庭调解无效后,我们向武陟县法院西陶中心法庭上诉,法庭以涉及动地、案情复杂为由,不给立案。为能打赢官司时,有事实存在,我们10多亩地,至今未种。法院不立案,我们只好打市长热线反映,县、镇、村也很重视,安排人员进行调解处理。
    在此期间,队长陈**又组织人员将我们北边已种上的小麦毁掉。我们向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也出警进行了拍照、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至今已半个月过去了,就是不处理当事人。我们真不知天理何在,请求市长关注处理,让我们种上我们该种的土地,对毁麦者进行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非常感谢不尽。
            大封村26队陈**、陈**等10户农户
                        
发表于 2014-1-7 08: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4: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不知道是哪个部门,怎么没有和我们联系呢?陈宝贝联系电话13069407968
发表于 2014-1-20 1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结果如下:
2013年秋季,大封镇大封村26队在多数农户同意、少数农户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调整。陈宝贝等10户不同意土地调整的农户,为避免冲突,决定走法律渠道,向武陟县法院西陶中心法院起诉,但西陶中心法院未予立案。
2013年12月15日下午3时许,公安局大封派出所接到报警,老新洛路大封村东麦地有人毁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现场询问报警人陈宝贝,陈宝贝称这块地是其承包本队李趁连的,其种的麦苗被本村26小队队长陈火生带人搂地梗损坏;陈火生称,26小队重新分地,这块地是分给村民李趁连家的,李趁连在分地前已告诉陈宝贝不再承包给他家了;李趁连称,被毁坏麦苗的地原本是其租给本村陈宝贝家种的,今年收秋的时候,该地的承包期限到了,由于今年陈宝贝家给其的承包土地款比较低,其今年坚决不愿意再承包给陈宝贝家种了,但是陈宝贝家无理取闹并强行在该承包地上种上麦子。队长陈火生带人搂地埂准备重新分地时,陈宝贝在那里阻拦,说把他家种的麦子给毁了。                    
处理意见
目前,大封镇党委、政府正在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稳定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6: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结果与事实太不相符了。被毁坏小麦的并不是陈宝贝家的,而是我陈文才种的。上面说我们无理取闹和强行种麦的事根本不存在。实际情况是:2013年12月15日,我和我的家人在地里干活,小队长陈火生领人到地里不问情况,不说理由,把我家种的小麦麦苗地梗毁坏,把长多高的小麦毁掉,又重新种一遍。当时,我打了110报警后,大封派出所到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至今没有处理当事人。实际情况是这样的:1、我们有土地承包证书,在不到期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调整土地,除非小队的农户全部都同意。2、我种的地是我承包我队十几户的土地,他们都协商自愿承包给我的,与土地调整没有联系。3、他们毁坏小麦的土地,是我承包陈宝贝的土地,并非李趁连的,我承包李趁连的地,到现在种的还是地黄。4、他们调查我无理取闹并强行种上小麦,纯粹是污蔑,我承包的十几户人没有一个人说过要地,我在年底给人家承包款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人说过不让我承包地,我不知道派出所大人是怎样调查的,难道就是这样胡弄上级和老百姓的吗?希望上级能公正调查处理,尽快对故意毁麦者,严肃处理。如果我们犯哪一条了,该怎么处理我们都行。陈文才联系电话:1522580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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