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685|回复: 1

[已答复] 多缴纳的医疗、养老保险费用为何不退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6 10: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是2009年温县特岗教师,2012年转入地方,2013年6月温县教育局通知我缴纳特岗期间的医疗、养老保险费用,共计12338元,后经特岗教师网上投诉,最后决定2009年温县特岗教师只缴纳医疗、养老保险个人费用2998元,但我已经向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缴纳了12338元,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文件,我多缴纳了9340元,当我找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去退还我多缴纳的费用时,得到的回复却是无法退还我多缴纳的费用,作为一个小学教师一年工资只有16000多元,未退还的9340元相当于我多半年的工资,恳请上级领导予以解决!
发表于 2014-1-20 16: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现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核实此事,如情况属实,将按照规定办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10 22:26 , Processed in 2.21713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