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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现在农村翻新房子为何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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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20: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几年前的老房子,孩子大了想翻新一下给孩子娶媳妇,为何村里县里都要阻挠,不让翻新,你们给农民钱去小区买房子么?不能像你们那样住小区,住楼房的 就是想简单的翻新下房子就那么难么?
你让我们小平民怎么过?
发表于 2014-2-20 16: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规划局答复公布如下:
    根据中共修武县委办公室2013年第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私人住宅建设需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一、私人住宅建设包括:县域范围内村(居)民个人或家庭为改善本人或家庭成员居住条件而投资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私人住宅的各项建设活动。
    二、区域
    1、县城规划区以及城外丰收路(冢沁路)、人民路、斗武路(云台大道)、焦辉路(林邓线)、青云大道、汉华路、云台山景观大道、郇塔路、老方式路9条县域主要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审批流程:建房户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所在乡镇(城镇办)初审—县规划局审批—规委会审批。
    2、乡、村规划区(其他允许建房的区域)
    审批流程:建房户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所在乡镇审批。
    三、严格划定禁建、限建区域。
    1、禁建区:主要包括县城老城核心保护区、已经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红线以外30米范围、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规划道路红线范围、空闲宅基地和耕地、坑塘地,以及城外纳入新型社区建设的区域和丰收路(冢沁路)、人民路、斗武路(云台大道)、焦辉路(林邓线)、青云大道、汉华路、云台山景观大道、郇塔路、老方式路9条县域主要道路(过村路段除外)两侧100米范围。禁建区内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确属危房的,只能原址原规模加固、修缮。
    2、限建区:除禁建区以外的其他允许建房的区域。该区域内确属危房不能居住或者确实有刚性住房需求的,必须严格遵守“七不准”(不准占压道路红线、绿线、建筑退界;主房不准建设三层及三层以上;配房及临街房不准建设二层及二层以上;不准擅自在临街建筑上开窗、开门,或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商业门面房;不准在空地上新建房屋;不准擅自在既有建上加层;不准超容积率1.3)、“五统一”(室内外地坪高度统一、每层高度统一、房屋前后主墙位置统一、房屋顶檐统一、屋脊统一)规定。
发表于 2014-3-9 13: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田庄村的让拆了重盖吗?按哪个流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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