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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七贤镇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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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2: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庄镇方庄村东口路中间的绿化带边长期被一家卖花草的摊贩占道经营,询问他们这么摆摊没人管吗,答曰:我们派出所和城管都有人!难道找了熟人就可以“一国两制”了吗?有人集会摆摊被驱赶,有人平日摆在大道中间也合法合理了吗?恳请政府在线督促有关部门切实管理!
发表于 2014-4-16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开车路过差点出事,直行呢突然窜出来一个小孩子,由于花太高了没看见差点撞上,下车一看花都摆摊到了人行道上,造成拥堵。幸亏没出事要不麻烦就大了。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发表于 2014-4-16 1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的回复不显示,回复都的被审核,真服了,还让说话不???
 楼主| 发表于 2014-4-19 05: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天了,为何不见官方回复?政府在线难道只是摆设?
发表于 2014-4-29 10: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七贤镇答复公布如下:
    近期,关于反映七贤镇有商贩占道经营一事,经调查是一卖花草商贩在方庄大街东口集会期间摆摊经营,并与在此长期摆摊的当地商贩发生言语冲突,现我镇城管队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驱离,关于反映的此商贩在城管队有熟人一事,经查不属实。
发表于 2014-5-3 16: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不是集会啊,那个卖花草的就在路中间绿化带摆摊,政府在线只听城管的一面之词吗?!他们能告诉你们是收了好处还是熟人吗?呵呵!
发表于 2014-5-3 17: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路过还在,怎么说驱离了??依然还在马路中间,依然还是那么高的花。危险系数依然很高。希望有关加大力度,防患于未燃。必竟是在马路上,很不安全。
发表于 2014-5-3 19: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不是集会啊,卖花的还在路中间摆摊,不承认就是不属实,你们的调查真的只能呵呵了~
发表于 2014-5-13 12: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放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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