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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混乱的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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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5: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陟县大虹桥乡民政所不深入调查,为南虹桥村村民郑某家、荆某家办低保,这两家均有车、有生意,荆某家孩子为国家财政开资人员,这两家符合低保条件吗?南虹桥村原有两个低保指标,后又增加4个,共计6个指标,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望政府有关领导深入调查,给那些没有钱,没有后台的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
发表于 2014-5-12 11: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4-6-6 08: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结果如下:
  对大虹桥乡南虹桥村在保的低保家庭进行了逐户排查,其中姓郑、姓荆在保家庭有四户:
   郑路原,6岁,家庭2口人(本人、父亲)。本人脑瘤;父亲42岁,离异,种0.5亩地,住三间土坯房。该家庭于2013年7月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享受1口人。
   郑小红,72岁,家庭5口人(本人、妻、儿子、儿媳、女儿)。本人腿残(双拐行走);妻68岁,务农;儿已婚,务农;女25岁,未婚;种3.5亩地,住房3间瓦房。该家庭于2013年7月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享受1口人。
    荆德才,58岁,家庭3口人(本人、妻、儿子)。本人右手残疾;妻58岁,智残;儿29岁,未婚;种2亩地,住5间平房。该家庭于2005年7月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享受2口人(本人、妻)。
    荆根才,64岁,家庭3口人(本人、妻、儿子)。本人脑梗;妻63岁,骨折;儿28岁,未婚;种1.5亩地,住6间瓦房。该家庭于2010年4月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享受1口人。
  处理情况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大虹桥乡南虹桥村两家姓郑、两家姓荆均无车、无生意、无孩子为财政开资人员享受低保现象。目前,我县现行低保政策为应保尽保,无限制指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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