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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求彰显法律公平正义!还我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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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0 20: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郇封镇大文案村村民吴麦根,今年50岁,原本生活幸福安乐,如今我饱受冤屈,公平正义无处申张,望有人能为我主持公道。
事情源出我家的日常出路近来频遭吴社来一家的堵截设障,严重影响我家人的日常出行。我们私下协商无果,遂向镇派出所求助,此时派出所相关人员也勒令其撤除路障,但吴社来之子吴小亮非但不听从派出所所下的处理,还不断寻衅滋事,动辄夜间拿啤酒瓶朝我家大门上乱砸,吓得我家孩子哭闹不停,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后又经派出所出面干涉,可事情并没有朝好的方向发展,吴家父子变本加厉,于今年3月6日、7日再次用砖块封堵我家的出路,8日9时许,我妻前去宅内取物不成,,就告诉了我。我便前去查看情况,谁知吴家父子早有预谋,疏忽大意之间被藏在暗处的吴小亮一手卡住脖颈,毫无反抗之力,他却疯狂地向我脖颈刺了两刀,见我不愿屈服,向我手上又连刺两刀。我忍住身上的疼痛,却还担心旁边家人的安危,紧紧搂住恶徒不放。此时我82岁的老父亲前来劝说,却也遭到恶徒一刀猛刺,还一脚踹倒在地,场面暴力血腥,吓得一旁的妻子慌忙报了警。120救护车将我与老父亲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老天保佑,我与老父亲算是到鬼门关走了一遭。我住院19天,老父亲住院17天,后无法承担高额医药费便来家养伤。近来外伤虽已好转,但对我一家人精神上的打击远远超过了肉体上的疼痛。事情异常蹊跷的是,镇派出所对此次恶性案件的处理时间明显过长,对恶徒吴小亮的惩处过轻(只对其实行拘留15天的民事处罚),并未对我家进行任何形式的道歉及赔偿。致使恶徒更加逍遥猖狂,并乘机串通医生销毁罪证,使得我现在只剩下后期休养后的的伤痕证据。对此,我们全家人愤恨难消,更忧心以后的生活甚至生命安全。请相关部门及各位仁人义士帮一帮我,为我做主,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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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16: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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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县公安局答复公布如下:
    案件发生后,郇封派出所及时出警,先后对案发周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并赶到医院对受伤人进行询问,初步查清了案件事实。4月底,经法医鉴定,吴麦根父子均构不成轻伤。郇封派出所和该村村干部多次从中调解,但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已对吴志亮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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