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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咨询营运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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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22: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购买了一辆蓝牌3.5米集装箱货车,从事自己的货物运输,不对外从事赢利性货物运输,路线整个焦作市。咨询是不是不用办理营运证。如果不可以,有没有相关政策。
发表于 2014-5-15 16: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jtj 于 2014-5-26 11:04 编辑

       您好!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1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货物运输车辆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首先要确定车辆是否为社会提供了公共服务,是否具有商业性质。如果你的车辆只是运输自己的货物,为自己服务,而货物的所属对象在运输完成后没有发生改变,则不属于经营性运输。反之,如果你的运输行为具有商业化性质,运输的货物所属对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则应属于经营性运输。应该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营运手续后方可上路从事营运。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3: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呀这办事效率太高了吧,都等半个月了。领导呀,如果营运証超期半个月的话什么后果,你会不会罚死他??????现在市民罚款市交通局1000元,交款地点全市运输户。
发表于 2014-5-26 11: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jzjtj 发表于 2014-5-15 16:36
近日回复,请继续关注!

       您好!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1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货物运输车辆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首先要确定车辆是否为社会提供了公共服务,是否具有商业性质。如果你的车辆只是运输自己的货物,为自己服务,而货物的所属对象在运输完成后没有发生改变,则不属于经营性运输。反之,如果你的运输行为具有商业化性质,运输的货物所属对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则应属于经营性运输。应该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营运手续后方可上路从事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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