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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广告车泛滥与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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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0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咱们修武每年都被评为文明卫生城市,而且也是5A级旅游城市,但是大街上遍地横行的广告车加上其的高音喇叭,每天满大街的转,广告车前行速度很慢,占用着机动车道路,经常造成车辆的拥堵。尤其在十字路口,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还有车上的喇叭,反复循环的播放广告,简直就是一种噪音污染。还有晚上大街上乌烟瘴气的露天烧烤,每个烧烤摊前都有一个大功率的风扇,烧烤的黑烟直接抽到路上,路上车辆行人苦不堪言,不仅阻挡视线,还刺鼻熏眼。这些与我们的美丽修武是否相称?
发表于 2014-6-6 16: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修武真的美丽吗??有关部门真的应该行动起来了。。。
发表于 2014-6-10 09: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上说的都是让领导们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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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12: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广告车真的是太扰民了,无处不在。
发表于 2014-6-10 15: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广告车都给政府交罢钱了
发表于 2014-9-28 16: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城管局答复公布如下:
    针对广告宣传车的管理,我局已与广告公司负责人签定协议,并制定《车载宣传注意事项》,一一发放,要求其张贴在每辆宣传车上,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我局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
    车载宣传管理规定:
    1、宣传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2、每天保持版面干净整洁,整齐划一。
    3、每天早上8:00—8:30,下午5:00—6:00期间不准进入新兴街,老城街,七贤大道,健康路。
    4、在学校、医院周围不得停留,休息时间严禁进入居民区和在居民区周围宣传。
    5、控制喇叭音量,不宜过高。
    6、碰着红绿灯加快绕行,避免堵塞交通。
    7、更换宣传内容需提供商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宣传效果图,到城管局备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宣传车的管理力度,还市民一个道路畅通的生活环境。
    针对有烟烧烤问题,从五月份开始,我单位就组织人员对县城主次干道夜市烧烤摊点进行统计,召开夜市烧烤摊主专题会,与其共同制定了《夜市管理协议书》和《修武县餐饮夜市摊点规范标准》,并通过商户缴纳保证金、签定《夜市管理协议书》的形式,使商户形成自我约束、规范经营的理念。积极引导烧烤摊点由木炭明火烧烤向油炸无烟少烟型转变。
    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单位向县政府请示,并向广大市民发放《城区夜市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确定火车站广场、老城街老菜市、云台大道检察院南侧、青龙大道药监局南侧四处为夜市集中经营点。待夜市集中点建成后,将城区范围内流动夜市摊点统一规范,并取缔固定门店前的有烟烧烤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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