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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举报三年,迟迟未果。没有结果这事情该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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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3: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 报 材 料
―――举报三年,迟迟未果。公安、纪检委、检察院三方没有结果
我叫李卫东,电话13839112111。
现举报冯河村前任村委主任冯平祥利用职务之便强索硬要事实如下:
2002年我在冯河村盖了16家房子,冯平祥利用其村委主任的权利,不给好处不给开宅基地证明,不给办理土地证,从我处强索硬要24万元。
第一:冯平祥向我索要5万元好处费,我把5万元送到冯平祥在南山公司的办公室,在场证明人张万山;
第二:杨秀清买房订金贰万元,李志红买房交贰万元冯平祥接收拿走,证明人杨秀清夫妇;
第三:刘辉用一辆车顶房款5万元,冯平祥把车开走。
第四:靳桑纳买房拾万,等交款人走后直接把钱拿走。
第五:2007年12月,冯平祥让我在冯河新区盖4号楼,好处费要20万元,先付10万元,我就和冯平祥一起,到新华街商业银行,取拾万元交给冯平祥,当时在场人有李红霞,我和冯平祥回到冯河工地后,冯平祥把钱给了张利,让张利先帮他放起来。
第六:另举报冯平祥在其担任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入股,不投资每月从万泉洗浴中心拿走3万元,累计一百多万元,详情可找原万泉洗浴中心老板张万山了解。
第七:冯河村民冯志帮因化二占用其地方,包赔五十多万元,冯平祥直接截流五十万元,冯志帮只得了伍万元。
第八:解放东路歌乐苑原来是村里的商场,仓库为存货物贰佰多万元,在其担任村委主任时,集体财产去向不明。详情可找村委会了解。

举报人:李卫东
2014年6月14日

发表于 2014-7-3 09: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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