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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特殊工种退休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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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2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爸爸今年55岁 特殊工种(锅炉工) 原单位现已解散。政府有出台属特殊工种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到劳动局去办理退休 得到的答复是 证明锅炉工作的原始资料不足,一定要提供原始的工资表 ,单位已解散多年 这方面的资料基本都已被毁掉无法找到, 想咨询下我爸爸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4-7-4 08: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根据《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简称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集体企业职工参照执行。特殊工种的认定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准,本人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楚的,应当通过提供工资表、特殊岗位津贴费补助表等能够说明情况的相关原始材料予以证明。
若你父亲的职工档案中没有关于锅炉工的原始记载或记载不清楚,按照政策规定,应当通过提供工资表、特殊岗位津贴费补助表等能够说明情况的相关原始材料予以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22: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没有看我在问什么啊,复制这一大堆糊弄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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