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3729|回复: 2

[已办结] 修武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所反映的几点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 11: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县领导:
    我们都是2010年年底通过考试招进来的文职人员,我们在各自岗位上工作也将近三年,对于我们而言,我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就现状而言有一些问题让我们感到很纠结,我们将想法进行了总结,主要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目前状况:文职人员截止目前已工作三年零六个月,期间共签订劳动合同两次,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均未签订。请县局给予明确答复。
    二、待遇问题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河南省规定的修武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
    目前状况:
    1、文职人员同正式民警一样值班、加班,且正式民警有加班补助,文职人员没有加班补助。
    2、《修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中未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调整机制。
    3、目前河南省规定的修武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文职人员目前所得基本工资仅为700元/月。
    最低工资不包含: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于 2014-9-17 10: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县公安局,感谢您对政府在线的支持。
发表于 2014-9-18 19: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回复的‘够快’呀,我不断关注政府在线,7月的贴子,这个时候,给你弄个已转交到公安局,还是没个结尾。笑话。还有好多帖子半年也没个结果。特别涉及政府部门的问题,客套的东西,特快回复。遇到敏感的问题就拖。不信,大家看前面没回复的问题就知道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3 10:11 , Processed in 0.69787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