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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请问开间小店现在是不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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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22: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孟州的,想在贵地开间小店卖饼,听说现在开小店都是免税是不是真的?还有开卖饼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分别在哪里办理?谢谢
发表于 2014-7-21 18: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xw 于 2014-7-21 19:05 编辑

回复:
    现将县地税局答复公布如下:
    (一)首先要进行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体税务登记。
    1、应出示、提供的资料:A、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B、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C、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及复印件;D、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借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E、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办理地点:修武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3、办理流程及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受理即办。
    (二)需要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三)征收方式和纳税申报。对适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范及本办法的规定,入户、实地进行典型调查核实对其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纳税人月生产经营收入不足20000元的确定为未达起点户,免征营业税。
     其他所需办理手续您可向城关工商所咨询,电话:1883910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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