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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修武县华公馆小区1期交房迟迟不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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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3: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10年买的华公馆的1期,2011年后半年交房,当时说交房一年后办房产证,如今,3年过去了,售楼中心对此只字不提,我们家的人都在外地工作,今年年初打过几次电话,物业推说就这个月,就这个月,如今又半年过去了,还是迟迟不见动静,我想请问,我的房产证何时才能到手!!!!!
注:我是宝宝不到一岁的时候买的房,如今我宝宝都五岁多了,还没房产证,多气人吧!让交钱的时候把我们当爷,该交的钱都交到位了,把我们又当孙子了!岂有此理!希望政府能给你的百姓一个满意答案
发表于 2014-8-15 19: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房管中心答复公布如下:
    一、开发企业房屋初始登记情况
    华公馆小区一期共计7栋楼,其中1、6、18号楼和2、3、5、11号楼,我单位分别于2013年7月及2013年10月,依据开发企业申请及提供的国有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正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手续,为开发企业办理了房产证。
    二、购房户办证情况
    1.办证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第12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双方共同申请”及33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购房户共同签章)、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发企业的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协议、销售不动产发票)、其他必要材料(契税完税证)。”
    2.目前情况:华公馆一期为1、2、3、5、6、11、18号共计7栋楼196户,2010年1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销售,2011年年底前交付使用。目前开发企业正在分批办理实测面积多退少补结算,还有142户尚未办理结算手续。开发企业答复尽快完成和购房户结算后,协调税务部门统一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发票开具后通知一期所有购房户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统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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