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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我的医保退休为啥不能办到市里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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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1 09: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长你好:我叫王勇,是一名退休职工,63岁。我向你反映的问题是:我68年下乡知青,工作了39年,医保也都交了,可是至今不能享受医保待遇。2009年我有病住医院还能享受医保,可从2012年至今不能享受医保。原因是我没有办理医保退休。可是我2012年就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退休,他们推来推去,找出各种理由就是不给我办理。由于我不能住院正规治疗,现已发展成肝硬化,我又去找他们,可现在又说只能给我办到县里。我医保费都交到了市医保中心,并且在市里住了几十年,医保 退休为啥要给我办到县里。他们如给我办到县里,我在县里又不熟悉,我又有肝硬化,不能生气,不能劳累,如何能到县里跑来跑去。况且我只能住在三院治疗。我现在是走头无路了,只有向你求助了。希望你能过问一下,谢谢!
发表于 2014-8-1 18: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看到您的贴子,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在此,首先为您未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而向您致歉!
    请您看到此贴子后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安排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尽快为您协调办理好医保关系或有关手续,让您安心接受治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在此,祝您周末愉快!
发表于 2014-8-5 09: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就您所提出的问题与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了核实。经查询系统您的信息显示为:王某,男,身份证号:410802xxxxxxxx1018,1976年参加工作。2002年8月在焦作市华科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参加了医保,2006年11月转入职介中心。2006年12月从市职介中心把人事档案及养老关系转至博爱县,于2007年2月办理了养老退休,可能您不了解政策没有把医保关系一同转入,致使医疗保险在市职介中心缴费到2011年6月,当月因未银行代扣,职介中心办理了中断手续,目前处于停保状态,实际缴费107个月。
    根据焦劳社〔2004〕106号《关于焦作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意见》第八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理退休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不低于30年,女职工不低于25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本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累计年限,期限须满10年(120个月)”。您的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不符合医保退休条件,所以不能办理医保退休。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两个险种必须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单位参保。目前河南省正在开展“社保卡”发行,为参保人员办理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卡,要求每位参保人的信息必须是一致的,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必须在同一单位等信息的要求。如出现参保信息不同,势必会影响您的工资发放、医疗报销等多项待遇落实。
    为保证您今后能享受到社保待遇,建议您尽快把养老关系和医疗关系合并到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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