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273|回复: 1

[已答复] 妈妈有市医保,新生儿宝宝怎么享受医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2 14: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己是市医保,宝宝出生一个月住院了,医院医生说宝宝可以享受妈妈的医保,再到医保局补交几十块就行。想咨询一下,办理这个都需要什么手续,在哪可以办理,住院日期在办医保之前,影响报销吗?谢谢
发表于 2014-8-14 1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同志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焦人社[2012]12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新生儿年度内未能及时参保的,凭出生证、母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证件,可以享受出生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为您的孩子刚刚出生,可以按照以上规定办理新生儿参保认定手续,办理新生儿认定时不需要缴费。现您应该先给孩子办理户口以及医院的出生证等手续。然后到您户籍所辖行政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新生认定手续。再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科办理报销手续。
    五个行政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及联系方式:
    解放区: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2609381
      山阳区:塔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15993779576(包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中站区:王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13639620882
      马村区:昌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13782700711
      马村区: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1362391991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11 08:17 , Processed in 0.14340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