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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慢性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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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7: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陟县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门诊,在报销范围内的药,因为县医院没有,在郑州的医院取药,卫生局说不能报,在县外取药都不报。说是让患者跟医院商量进这种药,等进来再买才可以报,问题是咨询了医院院长,说是如果不是中标药也进不来,我想问难道那个慢性病门诊报销药品目录是摆设吗?如果真是进不来药,做为患者办了慢性病门诊却报销不了,不知道县里还让我们这些患者办个无用的本子干嘛?
发表于 2014-8-25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4-9-3 10: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县卫生局2014年4月3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范围的通知》(新农合委〔2014〕2号),明确规定硫唑嘌呤、氯喹等15种药品纳入用药目录,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进购相应药品,确保慢性病人用药。经对武陟县人民医院调查,由于硫唑嘌呤、氯喹不是常用药,用量小,且担心失效,县人民医院未采购该两种药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责令武陟县人民医院即日进购硫唑嘌呤、氯喹两种药品,确保慢性病人用药。


                               武陟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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