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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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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6: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我先说明一下事情的简单原因,我姐之前和一个开封的人交男女朋友,我呢是做汽车销售的,开封男是做西瓜生意的,当时也是想买个车,后经我姐给我说,决定在我这里购买一台面包车,因为我在公司工作,公司购车有政策,本公司员工购车可享受送商业险,但前提是必须在自己的名字下面,也就是说,这台面包车现在还在我的名下,后买车钱不够我又用我的信用卡刷了一万元,开封男是做生意的,在此期间我姐和他有一起看过一套房子,前期只交付5万元左右,这5万里面有我姐拿得钱,现在因为闹翻,想要回之前所拿得钱,但对方一直推脱,,,,我现在想咨询的是,1.这个车子我能通过什么方式要回呢,要回之后之前的钱都可以不说。2.现在车辆的手续都在对方手里,因为当时我姐和他交往,也没有多想就直接把车辆手续都给对方了。3.现在如果对方在正常的行驶当中出现肇事现在,我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呢?我该怎么降低我的责任风险呢?请给予支持和帮助,谢谢!
发表于 2014-10-16 15: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辆车如果开封男已经交付全款,这个车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开封男,但你可以就你出借给他的一万元向其主张权利;2、如果对方有驾驶证照,你又没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开封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你是不承担责任的。最后,我奉劝楼主,最好能将该辆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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