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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华公馆业委会主任苗海英威胁业主,胡乱收费不交钱不让开发商给我办们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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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修武县华公馆北区一名普通的业主,2012年从河南建开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售楼部购买了华公馆北区住宅一套,直到目前为止,房产证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开发商解释称需等北区所有业主实测面积多退少补均完毕后方能一齐办理。
    因推脱时间过长,日前我们小区成立的、以修武县工商局某部门员工苗海英为核心、部分热心业主为主要成员的业主委员会,牺牲大量的工作与休息时间,代表我们小区的业主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此事,因协商未果经委员会开会讨论决定,再次利用国庆假期前后时间采取强势的手段迫使开发商重视我们北区业主的呼声,抓紧时间办理我们的房产证。因此次交涉比较成功,我们取得了开发商的承诺,而委员会的主任苗海英也取得了我们小区大部分业主的信任。
    就在同建开公司的交涉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后,以苗海英为首的业主委员会贴出公告,要求我们每户业主对业委会进行捐款,所得来的款项作为业委会的活动资金。在张贴无人响应的情况下我接到了业委会的电话,威胁称如果我不缴纳捐款就不让开发商给我办房产证,并且要求我至少交100元,其态度非常恶劣。经与小区其他业主沟通,他们也都接到了相同的电话,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我接到的电话不尽相同。
    由此,我们觉得这名义上是要求捐款,实质上就是以苗海英为首的业委会成员在中饱私囊,利用我们对房产证的渴望以及拥有的和开发商的发言对质权谋取私利。我是通过合法手续从华公馆售楼部购买的房屋,所有必要的手续、缴纳的款项均应由开发商办理及收取,要向业委会交钱办房产证我觉得毫无道理。业委会此举我认为非常不当,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以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不要让我们成为个别人牟利的对象。

                                                                                              华公馆北区业主
                                                                                              2014年10月12日
发表于 2014-10-16 11: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尽快公布办理结果。
发表于 2014-10-29 10: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房管中心答复公布如下:
    小区业委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可监督、审查本小区物业的收入、支出,并监督其定期张榜公布。网民投诉华公馆小区业委会要求业主向其缴纳100元,否则不办理房产证,超出了业主委员会管理范畴,属于违规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四条第二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和《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之规定,如果业委会违反规定实施收费,业主可以拒交,若强行收取后,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我中心将对该小区业委会加强指导,业委会应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全心全意为小区业主服务,做到透明,公平,维护小区的利益。
发表于 2014-11-4 18: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黑体]发帖人,不是开发商的狗腿子,就是心理有毛病。明白人都知道如果不是苗海英及业主委员会。现在一期的房产证根本办不下来,发商这种货色,就是骗子加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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