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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武陟县全体出租车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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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14: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13日,鸿兴公司通知车辆换车,定价14万元,全体车主不同意,定价太高,比原价高出5万多元
1、公务员开黑心公司(鸿兴出租车有限公司)孙鸿兴,武陟县民政局公务员,妻子赵爱新交通局上班。
2、公司月管理费320元,开160元白条。
3、GPRS定位装置,全国统一定价580元,公司收费3350元,并无票据。
4、天价过户费2万多元,无票据。
5、年检国家标准120元,公司收660元,无票据。
6、公司额外的收费太多,都无票据。
另出租车向中反应期间,鸿兴公司强制扣留两辆出租车,强制不让其向上反应,这种行为明显挑战习大大的依法治国。
发表于 2014-10-29 10: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租汽车更新年限和里程问题。根据《焦作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手册》第三章3.4.1出租汽车更新范围规定,凡车辆使用年限未满8年,但车辆行驶里程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50万公里)的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又不能治理的车辆,原车报废后方可可更新,出租汽车运营年限不超六年(含六年),可以提前更新,超出六年报废更新。另外,我局根据我县实际进行了调查,营运中的出租汽车,基本上是人歇车不歇,通常一辆出租车一年行驶里程在约14万公里左右,那么行驶5年,行驶里程应在70万公里,并由于不间断运行,车辆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出现“残、破、花”等现象,另有为数不少的出租车改成加气车,钢瓶使用年限一般规定是5年。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出租车行车安全,结合我县出租车行业实际,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焦作市出租车更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出租车更新年限调整为6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
   关于反映更新费用过高问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出租车公司价格收费的制定权。关于出租车更新价格是公司与司机双方协商进行的,如果出现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管理部门再从中协调。目前更新新款捷达车14万元,是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同时,在当前市场经济前提下,出租车公司作为私营企业也要考虑到盈利,因此出租车经营年限到期后,除去车款、经营设备安装、各类保险及营运费用等一切费用后收取一定费用,做为企业利润。关于乱收费问题,目前县监察局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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