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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我的养老保险金该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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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9: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1989年参加工作,原在温县某企业,养老保险金缴至2003年7月,企业倒闭后停滞。自2006年1月以来,转入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在新单位缴纳,直至现在。因此,造成了中间29个月的养老保险金欠缴。
目前,原企业进行清算,对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单位部分进行缴纳,个人部分由自己缴纳。问题是,企业养老保险所认为,应该从2003年8月补缴至现在,而不是事实上欠缴的29个月。经多次咨询,仍得不到解决。
1、我的缴费情况、欠缴情况,在企业养老保险所、事业养老保险所都可查到,但由于两个单位不好协调的原因,必须让我补缴至现在,这能称得上“务实”吗?
2、如果我在企业养老保险所补缴至现在,那么,2006年1月以来个人重叠缴纳的部分该怎么办?退也不能退,转也不能转,这能称得上“为民”吗?
3、企业养老保险所的说法是,这是由于全市微机后台统一管理、县级无法操作的原因所致。微机软件是为人服务的,现在由于它而致使问题不能解决,这不成笑话吗?
请各位领导指点,看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急盼中。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11天了,给个回复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4: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涉及职责范围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专人办理并反馈,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以版主身份在“政府在线”作出答复;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社情民意,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作出说明,办理反馈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发帖14天了,给个回复吧!
发表于 2014-11-21 10: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即开始调查处理,很抱歉未及时跟进回复。温县企业养老中心已在协调办理中,请稍待具体结果。
发表于 2014-11-21 16: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jyyq1972”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以及所提的意见。
    你反映的问题涉及企业、县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我们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
    你原在企业如果已于2003年7月破产,你与原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必再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如果企业未破产,你于2006年1月调入事业单位工作,形成劳动关系的变化,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避免形成欠费。
    我们已通知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让其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请你近日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资料前往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核实情况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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