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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清华园小区强行收取“电梯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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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陟县清华园小区竟然不顾广大业主的极力反对,强行收取“电梯检验费”。电梯是该检验,我们业主每月交的物业费又有何用???每平方0.65元的收费已经不低了,还收每户每月1元的照明收费,电费0.6元,又多收了0.04元。物业多收了钱是干什么用的?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空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又收了停车费300元,后院100元。法律规定小区内所有收入除了正常的开销外,其余多余资金可用于小区内的日常维护。电梯检验费为什么还要平摊?试问有哪个小区敢重新收费呢?有哪个小区又收取电梯检验费呢?电梯开通一年多了?电梯根本没有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电梯安全使用标志?清华园物业胆大妄为,置我国法律于不顾,公然巧立名目,私自收取电梯检验费?真是无法无天。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介入,纠正其不法行为。收费公开透明,合情合法。
发表于 2014-12-5 08: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待有结果后给您回复。
发表于 2014-12-29 14: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
    清华园小区位于武陟县城兴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北角,该小区设计总建筑面积21979.76㎡,170户,截至目前,该小区共入住83户,入住率48.8%。
    清华园小区由武陟县红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物业)实施物业服务行为,法定代表人毋红星,叁级物业资质。
    二、调查情况
    1、该小区物业费用每平米收取0.65元,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员(门卫、保洁、水电工等)工资、福利、劳保用品,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易损易耗品等支出。
    每月每户收取1.00元公共电费分摊费用,主要用于楼道、庭院夜间照明及电动门、监控设施设备的使用。
    3、电费每度收取0.60元,多收0.04元,为线路损耗。
    4、小区内共划定停车位28个,年收取8400元,主要用于变压器、配电房、电动门、电梯、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
    5、电梯检验费指电梯年度维保检验费,是由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按照与电梯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维保协议进行计划内日常保养维护所产生的费用,每部电梯维保费3000元。检验费为焦作市技术监督局收取,每部电梯每年收取700元。由于清华园小区业主未和红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能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力。故建议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从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中心已多次在清华园小区张贴公告要求其成立业主委员会,但至今为止,我中心未接到关于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我中心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责令武陟县红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在清华园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责令武陟县红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停向业主收取电梯年度维保检验费,积极和小区内业主代表协商沟通,从而有效地解决电梯维保问题。
    三、我中心将再次在清华园小区内张贴公告,建议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望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3--5人代表积极组织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我中心将全程为业主提供政策性业务指导。      
                              

                               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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