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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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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1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换单位了,但是新单位医保的缴费基数没有原来单位高,现在按低的给我缴纳社保,这可以么?还有我想问问2014年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钱?
发表于 2014-12-12 0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上半年度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焦作市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794元,按照政策规定,2014年7月-2015年6月本保险年度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应为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即1890元。原则上,一个保险年度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做变更。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电话882686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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