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3455|回复: 1

[已答复] 咨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8 18: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级要求文件中的“凡国家或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直接认定”和“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翻译、卫生、新闻出版、计算机8个系列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实行以考代评”这一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职称初聘和认定工作的公平。温县为什么还将以上专业的部分专业予以直接认定初级?
发表于 2014-12-19 11: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关于完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工作的通知
      (焦职改办〔2013〕7号)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现就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申报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为中级职务。

从2014年起,国家和河南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从2014年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再单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1、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3、经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报属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四、初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要求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聘用合同);

3、《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5、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本。



2013年8月29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11 11:27 , Processed in 0.05048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