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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8旬老人,居委会工作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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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1: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旬老人,居委会工作24年

看到网上《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退职干部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3〕33号)的文件,想咨询原来在老人在民主办事处居委会主任,拿公章的。工作24年。好多办事处退休人员都认识知道。退休证明是办事处一个姓秦的开(此人已退休,焦南住)退休证明,档案交给汽车站(老人是汽车站家属)。如何才能申请到此文件所说的退休补助。老人83岁,只有家属死亡抚恤金300元和高领补助,生活困难。望民政局给与帮助,调查此事,让老人晚年生活能有所改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0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办事处说,办事处说查无此人,没有档案不管。让找厂里。我想既然文件是发给民政局的,民政局应该仔细了解此情况,派人调查清楚此事,不要以一句话了事,不应再让83岁老人多次找到办事处。希望民政局人员能与老人一同和厂里探讨此事,给与圆满的解决。
想说老人为居委会辛苦工作24年,办事处老退休人员都认识,家属院人都可以作证。希望政府能仔细调查此事,让一个为国家,为人民工作了24年的居委会老人得到国家的肯定,帮助。希望民政局真的像标语所说,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老人曾今在九十年代找过,但最后不了了之。此次既然国家有下发文件,希望真的为这些被国家“遗忘”的老居委会人员暖心。希望政府能排相关人员仔细了解此事,了解老人曾经工作的情况,按照此次文件评定,处理老人几十年的“老病”。

发表于 2014-12-25 14: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至相关科室。稍后会进行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2: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找厂里退休老干部,说是当年档案提出来办房改房,留在房管局了。接下来怎么办呢???
发表于 2014-12-26 15: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退职干部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3】33号)文件,市民政局统一规定了五城区社区退职老干部的补助标准。退职老干部人员认定和补助资金来源全部由区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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