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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博爱县医保中心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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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21: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年,博爱县医保中心每年凑集大量医保基金,却对去外地就医的职工参保百般刁难,若哪个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一个病人,就罚那个医院500元。这样导致很多有病参保职工不能有他们所谓的合理转诊手续,在外地就医不能报销。他们就是这样来刁难有病的群众,而有关系的人若想去外地就医,就可以直接在医保中心登记,回来报销。这是什么医保中心,完全是欺骗中心。孝敬镇政府的崔玉芳就是被医保欺骗的一个受害者。试想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次病,大多数人一辈子可能一次医院也住不了,只有少数人有病住院,得大病要到省市医院救治的更是寥寥无几,博爱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和头头却黑心烂肚,对在外地就医得大病弄得贫病交加的参保职工无情无义、痛下杀手,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像冷血动物、没有一点人味!
发表于 2015-3-25 17: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博爱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关于印发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外地就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劳[2000]126号)文件要求,你反映的转诊手续办理问题答复如下:
      一、县外就医手续须通过县人民医院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由科主任提出转诊申请;
      (二)主管院长签字;
      (三)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审批;
      (四)报县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县外诊治;
      (五)转诊原则是转上不转下,逐级上转,转诊医院须是公立医院。
      二、以下情况可直接在县医保中心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一)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须携带居住地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住院三日内到县医保中心直接办理。
      (二)异地安置人员
      退休后在市外居住且办理过异地安置手续的人员,在定点住院三日内电话告知县医保中心。
      (三)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发生急诊的
      携带急诊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住院三日内到县医保中心办理手续。(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县医保中心办理手续的,可以打电话进行备案。)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回县内定点治疗。
      急诊通常指来势急、病情重、较危险的病人。急诊的范围通常包括:1、患急性发热性疾病,体温一般在38度以上者;2、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3、各种急性出血患者;4、各种急性炎症造成痛苦者;5、昏迷患者;6、严重高血压或血压剧烈波动者;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患者;7、急性泌尿道疾患、尿闭、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8、急腹症患者;9、休克患者;10、癫痫发作者;11、急性外伤、烧伤者;12、急性中毒、意外事故患者。
      (四)后续治疗、重症慢性病县外复查的
      县内医院无检查或治疗条件的,可携带诊断证明,医生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到县医保中心审批。
      三、凡未经审批自行转诊、自找医疗机构的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我中心所有转外就医手续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至于网友反映的有关系才能转诊以及对开具转诊的医院罚款500元的情况,我中心高度重视,对此情况进行严格排查,没有发现类似现象。以后我们在工作中一定为广大参保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合理引导,让广大参保人员切实感觉到医保政策的惠民性。
      再次感谢网友对我县医保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博爱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电话:0391-866123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5 21: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2015年,还用2000年的文件来搪塞糊弄群众,真是“高老庄的高”。大家看看医保中心的转诊手续有四至五项(一)由科主任提出转诊申请;(二)主管院长签字;(三)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审批;(四)报县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县外诊治; (五)转诊原则是转上不转下,逐级上转,转诊医院须是公立医院。自己有病,自己难受,自己最清楚;(一)医保中心却要让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二)还要主管院长签字;(三)还得让医院医保中心批准;(四)县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大家想想这几道鬼门关那一关卡住你,你都别想过关。现在中央都简政放权,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医保中心却设立重重关卡,任意剥夺参保职工的正常基本权力,真是祸国殃民、参保职工的蛀虫。他们这样寻租权力,就是为了搞腐败,可以说医保中心就是腐败中心!
发表于 2015-3-27 08: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首先,对参保人员到统筹区外转诊住院及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管理,是目前全国医疗保险通行的做法,不是博爱县独有的规定。
      其次,如参保人员患病符合外转条件,我们会尽力为参保病人提供服务和方便,绝不会刁难参保人员。
      第三,如您有具体问题或政策不理解的地方,可随时到县医保中心咨询或拨打服务电话0391—8661234,也可到市人社局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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