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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大病救助能落实吗?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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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0: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我得了恶性肿瘤住院七八次入院接受手术放化疗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数万,家庭困难。申请大病救助,办事处民政人员说没有大病救助。  问人社局医保科人员说没有关于癌症的大病救助。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

       现在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对这种病的资助政策和大病救助基金? 以及标准和依据。

      谢谢。
发表于 2015-3-30 17: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首先对您身患重病深表同情,现将医疗补助的具体政策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缓解困难病人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焦政办〔2011〕57号)和《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社〔2011〕20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根据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结余情况,由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病人予以一次性补助:异体器官移植、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病人在该医保年度内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出1万元(含1万元)的,以及其他病人一次性住院个人负担费用超出5万元(含5万元)的,所发生医疗费用实行适当的医疗补助。有关医疗救助方面的政策应到民政部门咨询,同时也欢迎您到人社大厦一楼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窗口咨询有关医保的政策。
    咨询电话:88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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