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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盼望政府部门治理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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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区噪音扰民现象严重,尤其是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和放音乐,让人不能好好休息,学生不能静心学习。一天不停播放,有的夜里也放,影响午休和晚间休息,是不是有关部门拿出治理露天烧烤的力度,为老百姓解决一下,这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关系“民心”的事。
    主要地点有:七贤大道博文书店附近的卖服装店、新特药店北边上卖手机;老城街老大水果店、宋塔水果店等等,有的还占道经营;还有流动摊贩电喇叭,在健康路、老城街等占道经营,整个乱哄哄的,近来没有见过职能部门治理,实在有损“最美小城”的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热切盼望政府部门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舒心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 2015-6-17 16: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尽快公布办理结果。
发表于 2015-6-24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jzxw 发表于 2015-6-17 16:1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尽快公布办理结果。

7天了,  处理了没有?    老城大街  公安局楼下,   房租到期 全场清仓,10元 15元  25元。。。 真恶心人!   麻烦有关部门 抽出一丁点时间   来这听听 !  谢谢了
发表于 2015-6-26 10: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公安局答复公布如下:
  针对政府在线网民留言反映我辖区七贤大道博文书店附近服装店、新特药店北边手机店、老城街老大水果店、宋塔水果店等地占道经营、播放流动摊贩电喇叭等情况,我局城关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内可能造成噪音污染的各类场所,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严禁再出现上述扰民行为,同时积极与城管局结合,共同治理违规占到经营等现象。
  目前,上述几家商户承诺不再使用高音喇叭,避免各类扰民行为的发生。但由于此项工作是个长期工作,我局将不间断地对此项工作开展检查治理,一旦发现屡教不改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与相关人员处罚,竭尽所能地还群众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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