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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法医鉴定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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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5: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弟因和人打架,当时县里出具的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可是事隔数月,对方由于人际关系居然县公安局说第一次鉴定没看清,又出具一份文件说是轻伤二级要把弟弟拘留,试问,法医鉴定是儿戏吗?我有文件图片,我家是世代务农没有人脉对方扬言县里市里都有人,你再有后台不能颠倒黑白吧!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住监狱,求您的帮助 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两次鉴定结果差异太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如我对该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可我向公安要求重新鉴定,但至今无人问津。不给重新鉴定,这就是公安机关的特权吗?这也更说明他们心虚,因为他们知道,重新鉴定,结果肯定变化。
  公民有权做出怀疑,并双方有权在双方公平、公正、公认地做出解释(有权跟着去)! 提出重新鉴定。或者重新指定鉴定机构。轻微伤和轻伤的判决可是截然不同的。希望您能解决问题。真正为农民办实事。
发表于 2015-7-13 15: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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