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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在医保报销时能否简化一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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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6 1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年来,医保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提供“医保手册”和“医保卡”这两样东西。建议能否简化一下手续,在患者提供相关资料经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的同时,当场审核一下“医保手册”和“医保卡”这两样东西后不用再放在医保中心。这样的话在药费报销后,患者就不用再回来拿这两样证件了,可以减少患者来回奔波“社保局”的麻烦(尤其是异地报销),也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发表于 2015-7-28 11: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及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您反映的医保报销简化手续问题是可行的,经科室讨论决定,参保职工在提供报销相关病案资料时,需同时提供医保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于报销结算使用。医保手册和卡不用放在医保中心,由参保职工本人妥善保管,但需提醒的是,在医保中心报销期间,报销者本人不能在本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系统上不支持同时住院结算),这样会影响在中心的报销结算,如果确需在本地住院治疗的,请及时电话告知医保中心医疗科,暂停费用报销结算。病人出院结算后方可在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结算。该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医疗科联系电话:88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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